辽宁沈阳牡丹社区——举措惠民生 服务暖民心******
辽宁沈阳牡丹社区——
举措惠民生 服务暖民心(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今天早餐咋样?”早晨不到7点半,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党委书记王晖走进社区老年餐厅,一边刷卡买饭,一边向正在用餐的老人们打招呼。“味道好,还便宜。”几位老人很是认可。
“下午盛京医院医生来社区义诊,大伙儿别忘了去。”王晖叮嘱。见有老人带着孙辈来吃饭,她又上前说道:“社区‘四点半课堂’新开了水墨画免费课程,小朋友有兴趣可以去听听。”
今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牡丹社区考察时指出,老人和小孩是社区最常住的居民,“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要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社区要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牡丹社区着力加强“一老一幼”服务,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让居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老年餐厅 就餐放心
“大爷大妈开饭了,有黑米粥、茶叶蛋、炒土豆丝、大枣馒头……”7时15分,牡丹社区居民微信群里,社区老年餐厅厨师张万里上传了刚刚录制的小视频。
看到信息,71岁的居民孙兴月带着保温饭盒走向餐厅。“一人6元钱,早餐管够。”孙兴月说,“老伴常年生病卧床,全靠我照顾,没工夫做饭。老年餐厅帮了我们大忙。”
“咱社区已经建成40多年了,现有3000多户居民,老年人比例超过40%。老年人中,空巢老人比例也超过40%。不少老人年迈体弱,对他们来说,做一日三餐是个很重的负担。”王晖说,2021年7月,牡丹社区引入第三方机构,开设了老年餐厅,推出适合老年人的少油、少糖、少盐、口感软糯的菜品。
“刚开始是一荤两素,现在一餐有五六个菜可以选择。”孙兴月说,不仅菜品更加丰富,前不久还增设了晚餐,“以前我家的晚餐,经常是把留出来的午餐热一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也是我们社区工作的根本遵循。不少老年人希望提供晚餐服务,我们就跟第三方机构协商,增加了晚餐。还有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出,希望提供送餐服务,我们也采纳了。”王晖说。
“安大爷,晚上吃点什么?有土豆炖牛肉、炒菜花……”下午4点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居民安国祥。
“两荤一素一汤,你们看着搭配吧。”电话那头,传来安国祥的声音。老人今年83岁,老伴身体不好,得知老年餐厅开展送餐服务,他马上办了月卡,线上点餐,配送上门。
半小时后,安国祥从送餐人员手中接过热乎乎的晚餐,“一共11元,便宜又省心。”
目前,牡丹社区在老年餐厅就餐的居民,已从最初的每天二三十人增加到200多人。
居家养老 服务周到
理发,每次按0.5小时结算;助浴,每次按2小时结算;室内清洁,每次按1.5小时结算……其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免费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免费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8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在牡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墙上展板展示着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
今年以来,沈阳市着力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以60周岁以上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为服务对象,在200个试点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牡丹社区是试点社区之一。
安国祥和老伴均已年过八旬,两人每月可享受共6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昨天,我选了室内清洁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天就上门打扫卫生。”安国祥说,“你们看,家里多干净。”
倡导志愿者与31户社区老年困难家庭结对帮扶,为社区45名孤寡老人提供每日走访服务……开展试点工作之际,牡丹社区主动作为,针对特殊困难老人推出更多关爱服务。王晖介绍:“今年以来,社区安排社工和网格员每天走访孤寡老人,掌握健康情况。”
眼看着天要下雪,王晖记挂74岁的孤寡老人单书清,吃罢午饭就拨通了她的电话。挂了电话,裹上羽绒服,王晖来到单书清家。“天快下雪了,您出门要注意保暖。”王晖叮嘱完,又问,“您的智能手环弄好了没?”
单书清捋起袖子,露出手腕上崭新的智能手环:“好啦!昨天社工过来就帮我整好啦,能测血压、看时间和一键呼救。有急事就呼你们。”
从单书清家出来,王晖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点开社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在健康数据查询一栏输入单书清的名字,电脑屏幕上立即显示出相关数据:高压127毫米汞柱,低压79毫米汞柱;心率74次/分钟;血氧98%……“我们为每一位孤寡老人配备了智能手环,社区工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掌握老人的健康动态。”王晖说。
教育课堂 陪伴成长
翻滚、侧旋、穿过障碍物、点刹着陆,一气呵成。在牡丹社区党群活动中心二楼大厅,9岁的栾家瑞操作航空模拟飞行设备,控制飞机完成一个又一个技术动作。在他身旁,还有11名孩子,每人都在操作一台设备。“我很喜欢航模课程,最近学会了操作新机型,有空就来练。”栾家瑞说,自己的梦想是当一名飞行员。
来自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的科技教师李岩,正在一旁指导。“社区邀请我们在这里开设航空模拟飞行课程,一周两次,报名的孩子越来越多。”李岩说。
二楼小教室里,3排6张长桌上,笔墨纸砚已备好,12名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师,不时抬起小手,模仿着运笔着墨的动作。教室外墙上张贴着课程表:绘画、书法、篆刻……
7岁的张凯博正读小学一年级,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水墨画课程。“孩子愿意学,我们也想培养他的兴趣爱好。这个课堂确实好。”他的妈妈吴云告诉记者。
学校放学,社区“开学”。5年前,牡丹社区免费开设幸福教育课堂,为社区特困家庭、双职工家庭等儿童提供课业托管、兴趣培养等公益课程,被居民们称作“四点半课堂”。
“我们邀请大学教授、中小学老师和志愿者来为孩子们免费讲课,社区3到12岁的孩子都能报名。如今已开设20多门课程,累计有近万人次上课。”王晖介绍。
习近平总书记在牡丹社区考察时指出,小康梦、强国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老百姓的“幸福梦”。
“我们将继续做好‘一老一幼’服务工作,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和大家一起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展望未来,王晖充满信心。 (人民日报 记者 辛 阳 刘佳华)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