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江西法院为6538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61亿余元******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刘占昆 李韵涵)12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傅信平在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五年来,江西法院为6538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61亿余元。
“人民法庭身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司法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傅信平表示,江西法院妥善化解各类涉农纠纷124713件,保障和促进乡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6538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61亿余元。
据傅信平介绍,五年来,江西法院受理案件361万余件,结案358万余件。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办理劳荣枝案、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傅信平在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刘占昆 摄在守护民众“钱袋子”方面,五年来江西法院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养老诈骗案件79件229人。全力追赃挽损,最大程度挽回“养老钱”,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执行到位金额3.91亿元。
同时,五年间江西法院坚决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4025件,易扬锋等38人跨国电信诈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傅信平表示,江西法院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五年审结案件4444件,对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坚决从严打击,决不姑息,判处持刀杀害小学生的罪犯王小建死刑。
此外,五年来江西法院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努力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受理执行案件119万余件,执结118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858.62亿元。(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