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智慧农业赋能乡村振兴******url:https://m.gmw.cn/2022-12/27/content_1303236387.htm,id:1303236387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搬运西红柿。
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用智慧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对农作物生长实现智能化管理,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助力乡村振兴。
新华社发(张驰摄)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采摘西红柿。
新华社发(张驰摄)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管护辣椒。
新华社发(张驰摄)
12月27日,在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一家现代农业园区,工人在搬运西红柿。
新华社发(张驰摄)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